著名历史学家,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东亚系终身教授,专长研究中国哲学、五四运动史等领域。
胡适之先生去世后,时间过得特别快,一转眼就是一个世纪的四分之一了(编者注:胡适先生逝于1962年2月24日,本文作于1987年)。我想我们这时来纪念他,若要列举或总述他一生的成就、贡献和影响,恐怕不能突出他的特色来,若只拿某一点来说,又恐怕会以偏概全。我现在提出“胡适风格”这个题目来讲,目的就是,一方面想这样来认识他一生成就的整体,另一方面又照顾到他为学、作文、做人、治事的一个最重要的具体特点。“风格”这个词儿,在中国魏晋时代,早就用来指一个人的风度和品格,像《抱朴子》的《行品》篇和《世说新语》的《德行》篇,就都这样用过;齐、梁以后,像《文心雕龙》的《议对》篇、《夸饰》篇和《颜氏家训》的《文章》篇,却用来指文艺的特征。这样看来,这个词儿好像先是给应用在人的德行风度方面,后来才用于文章品评。这与西洋似乎有点相反,在西洋,相当于“风格”一词的style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,本来是指一种尖的棍子,后来用来指一种划写蜡版的铁笔,因此就发展出标示文章特色的这一意义来,再后才引申用来指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和作风。关于西洋这“风格”一词本来多指文品,所以拉丁文里就有句名言:“风格露其人。”(Stylus virum arguit.)到了十八世纪中叶,法国的博物学家布丰(Comte de Buffon)竟说道:“风格即其人。”(Le style est l'homme m me.)英文就成了谚语:The style is the man。其实西洋即使用style来指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或作风,总还不像中文“风格”一词那么广泛,能代表一个人的整个道德人品,所以才有“风格即其人”的夸张说法。不过中西这两个词儿,总算是最相似的了。我现在来讲胡先生的“风格”,对这一词汇,虽然以中国意义为主,也参照了西洋的语义。我是想用来指认胡先生为学、作文、做人、治事等各方面的风度、作风和品格,尤其是他所采取的态度和方法。本来,每个人都各有风格,我为什么认为用“风格”这一范畴来说胡适特别有意义,而且认为最要紧的是从“态度”和“方法”这方面来讨论他呢?我从这一观点来考查,实在是由于我认为这个方面正是他一生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特点,也是我们大家最应该向他学习的地方。从胡先生作品的风格来说,大凡读过他诗文的人,没有不觉得非常浅显明白,本末条理,通顺流畅。无论你同意不同意他所说的,你总觉得他在说清事理;当然,有时也只是他自己斟酌选择过的事理;但比起许多人来,他多半还是比较公平的。即使他反对或责备人,作品里却从来不盛气凌人,不生气,不讥讽挖苦,不故意损伤别人的自尊心,不骂人。尽管别人冤枉他,骂他,也不生气,不对骂。这样叙事、说理、分析的文章,在中国是凤毛麟角,非常罕见的。我虽然不完全赞同他主张写诗必须明白清楚,但我充分承认那种清楚明白的诗也自有它的特色和好处。胡先生作品的风格,我也许可用“平情顺理,清浅流丽”八个字来概括。虽然大家对他的作品已很熟悉,这儿仍不妨引几段来做例子,下面是他在一九一九年“五四”时期那篇有名的讲演稿《实验主义》里的一部分,介绍詹姆士讨论什么是“真理”(truth)的问题。他说:詹姆士因此下一个界说道:“凡真理都是我们能消化受用的;能考验的,能用旁证证明的,能稽核查实的。凡假的观念都是不能如此的。”他说:“真理的证实在能有一种满意摆渡的作用。”怎么叫作摆渡的作用呢?他说:“如果一个观念能把我们一部分的经验引渡到别一部分的经验,连贯的满意,办理的妥帖,把复杂的变简单了,把烦难的变容易了——如果这个观念能做到这步田地,他便真到这步田地,便含有那么多的真理。”譬如我走到一个大森林里,迷了路,饿了几日走不出来,忽然看见地上有几个牛蹄的印子,我心里便想:若跟着牛蹄印子走,一定可寻到有人烟的地方。这个意思在这个时候非常有用,我依了做去,果然出险了。这个意思便是真的,因为他能把我从一部分的经验引渡到别部分的经验,因此便自己证实了。这段话把詹姆士给“真理”下的定义和说明,用浅显的例子解说得条理分明。底下他又说:这种“摆渡”的作用,又叫作“做媒”的本事。詹姆士常说一个新的观念就是一个媒婆,他的用处就在能把已[纵按:《胡适文存》四卷本“已”误作“未”,我手头无原本,暂臆改作“已”]有的旧思想和新发见的事实拉拢来做夫妻,使他们不要吵闹,使他们和睦过日子。譬如我们从前糊糊涂涂地过太平日子,以为物体从空中掉下来是很自然的事,不算希奇。不料后来人类知识进步了,知道我们这个地球是悬空吊在空中,于是便发生疑问:这个地球何以能够不掉下去呢?这个时候,旧思想和新事实不能相容,正如人家儿女长大了,男的吵着要娶媳妇了,女的吵着要嫁人了。正在吵闹的时候,来了一个媒婆,叫作“吸力说”,他从男家到女家,又从女家到男家,不知怎样一说,女家男家,都答应了,于是遂成了夫妇,重新过太平的日子。所以詹姆士说,观念成为真理全靠他有这做媒的本事。一切科学的定理,一切真理,新的旧的,都是会做媒的,或是现任的媒婆,或是已经退职的媒婆。纯粹物观的真理,不曾替人做过媒,不曾帮人摆过渡,这种真理是从来没有的。读了这段,无论你同意不同意詹姆士的学说,你总不能不觉得这番话津津有味,引人入胜。想想在那个时代,中国人介绍西洋哲学思想的,多半是那么格格不入,稍早的优秀翻译家如严复,又那么不容易懂,你就会更珍重胡先生这种浅显的文笔和风格了。我引了上面这两段话,还不是只要用来标示胡适文章的风格,另一方面还觉得这对今日中国的思想、社会颇有现实意义。詹姆士给“真理”所下的界说是,凡真理必能稽核证实,不能证实的就不是真理。这正是说,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本来标准。如果一个主义实践起来,结果恰好与预告的相反,如果本来说这主义能使生产力提高,实践起来,恰好使生产力降低,这主义自然就该放弃或修正了。可是死信主义、教条的人仍然要信到死,攻击所谓“修正主义”,或至少口头上要这么说。这样,我们又不妨读一读胡先生接下去说的这一段:这种真理论叫作“历史的真理论”(Genetic Theory of Truth)。为什么叫作“历史的”呢?因为这种真理论注重的点在于真理如何发生,如何得来,如何成为公认的真理。真理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,也不是人胎里带来的。真理原来是人造的,是为了人造的,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,是因为他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他们“真理”的美名的。我们所谓真理,原不过是人的一种工具,真理和我手里这张纸,这条粉笔,这块黑板,这把茶壶,是一样的东西:都是我们的工具。因为从前这种观念曾经发生功效,故从前叫他作“真理”;因为他的用处至今还在,所以我们还叫他作“真理”。万一明天发生他种事实,从前的观念不适用了,他就不是真理了,我们就该去找别的真理来代他了。……古时的“天经地义”,现在变成废话了。有许多守旧的人觉得这是很可痛惜的。其实这有什么可惜?……“天圆地方”说不适用了,我们换上一个“地圆”说,有谁替“天圆地方”说开追悼会吗?这个“真理工具”说,虽然在哲学上还可成为争论的问题,但它的确可能用来避免政治上和社会上许多僵化症的发生。胡先生接受这种学说,也许有助于他那种只讲论证,容许商榷的作风。至于这段文字里,用了三个“如何”、两个“不是”之后,接着又一连用了七个“是”字,还有许多带“这”字和“了”字的排比句法,来说明真理并非一个先验而永在的东西,这充分表现了他文章清楚流畅的风格。当然,像他如此这般否定这样,肯定那样,岂不也像不容许商榷吗?可是依照他们这种理论,他们原不把自己的说法看作永恒不变的真理,只要有更有力的证据,他们随时都可修改或放弃。所以这种态度,到底还是比较开明的。这种理论和写作的风格,自然和人品有密切关系。一般认识胡先生的人,对他的做人与治事,已说得很多了。许多人,包括我自己在内,都觉得他非常心平气和,平易可亲,能够坚持自己独立的见解和立场,也能宽容和同情别人,虽然也颇好同,但并不恶异。治事似乎真有点像他自己所说的,颇尚无为而治,细节不是他的长处,却能信人办事。简括说来,他是能洁身自守,也能替别人着想。自己所喜好的朋友、门生和信徒,自有一个大小圈子,不过倒也不太妨碍别人,这就很难得了。一生早识时代的先机,像白话文学、新思潮、新文化运动的倡导和推动,早成不朽之业,早得大名,因此也受了些限制。他才去世时,我在一篇追悼文章里说过:有人说他“誉满天下,谤亦随之”,我却更要说他有时是“谤满天下,誉亦随之”。而最难得的是,别人谤他,冤枉他,他仍同情别人。我这儿所说的自然还不周到,也可能不十分贴切,今天比我知道他更多更深的人不少,一定能有更妥当的评论。这儿只算是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。就凭这个粗浅看法,也可见他文章的风格和做人的风格是完全相通的,许多别的优秀人物固然也往往类似于此,不过适之先生在这方面正如我开头时说的,却特别显著。这是什么缘故呢?我素来有个看法,觉得他之所以能熔铸成这样一个风格,主要是由于他对“态度”和“方法”有特别深切的自觉。这个自觉,除了个人才性、家庭背景和自学自修之外,还有两个重要因素,就是师友的切磋和那个实验主义给他在哲学思想上的影响。大家都知道,胡先生在治学和思想方面,很早就重视方法,对“治学方法”,写过讲过多少次。他也说过,他考证《红楼梦》是为了“要教人思想学问的方法”。考证别的小说,也因为“这可以做思想方法的实例”。我们也早已知道,他的老师杜威和其他的实验主义哲学家,都特别注重方法和推理证验的过程。他们有时甚至把哲学就看作方法论。所以胡适特别注重方法,原不是意外的事。可是我在这儿要格外指出的乃是,胡适之先生在提倡治学和思想“方法”的同时,连带强调了“态度”。我们都知道他曾经把自己的方法论,也就是他对实验主义方法论的了解,简单归纳成两句话:“大胆的假设,小心的求证。”这两句话后来非常著名,几乎成了他的标志。记得我有一次问过他:“假设”和“求证”当然可以说是方法中的两个最重要的过程,但“大胆”和“小心”却只是一种态度,胡先生,你是不是有意把态度和方法结合在一起?是不是认为态度有类似于方法的重要性?胡先生答说:我是有这种想法的,我认为一个人的态度怎么样,很可能影响到他怎么样运用方法,有时候甚至可能决定他怎么样运用方法,甚至于影响或决定他研究和思想的效果。所以我把态度和方法连在一起来说,才提出那“大胆的假设,小心的求证”两句话来。我听了他这答复就告诉他,因为我收藏有杜威那本名著《怎样思想》(How We Think)一九一〇年的初版本,这年胡先生刚到美国。我也收藏有杜威一九三三年的修订本,因此我曾特别注意到他一开始就强调态度和方法的结合。他在初版自序里特别指出“科学的心态”(scientific attitude of mind)和“思想习惯”(habit of thought)的重要性。他说他这书正是要根据儿童和青年纯真好奇、富于想象力和喜欢试验等天性,来教育他们发展这科学的“心理态度”和“思想习惯”。全书自然贯注着这个要点。但到了修订本就把“态度”提得更明显、更重要了。在初版本第二章的末尾,他只用一两句话来指出态度的重要性,但到了修订本就把这几句话扩充成新的三节了,这三节的标题是:“态度的重要”(Importance of Attitudes),“态度与技巧的方法之结合”(The Union of Attitude and Skilled Method),和“几个重要的个人态度随时可给思维的助益”(The Bearing of These Personal Attitudes upon Readiness to Think)。他所谓“几个重要的个人态度”是指“开扩的胸襟”(open-mindness)、“全心全意”(whole-heartedness)(或“浓厚的兴趣”)和“思想上的责任感”(intellectual responsibility)。他还指出:个人的态度比思想方法还重要。我向胡先生陈述了我感到杜威这几个补充非常紧要,这几节里的一些说明对我们也非常有用。我以为传统中国人讲读书和做学问的方法时,正是时常强调态度,但杜威说得更深入而周密了。胡先生那两句口号之所以受到中国人注意,似乎与中国的传统习惯也不无关系。胡先生当时对我的这些看法颇为首肯,要我做进一步研究,写出一些东西来。我深愧后来没有做到。现在重提此事,只是想要指出,胡先生一生风格之形成,把这种态度与方法做自觉的结合是个极重要的因素。像杜威在讲“开扩的胸襟”或“开明”那一段里,提醒我们如何自己避免偏见和为派性所蔽,避免堕入不愿考虑新问题和斟酌新观念的习惯。要我们积极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,注意各种来源的事实,充分考虑选择各种可能性,承认即使是自己最深信不疑的东西也可能有错误。告诫我们不要让不自觉的畏惧心理使自己发展出处处自卫的态度,以致不愿接受新观念,甚至不愿做新的观察。这些告诫,对胡先生后期的治学与做人,都可能有些影响。大家也许还记得,胡先生去世之前三年,特别提倡“容忍”的态度,在《容忍与自由》一文里说:“有时候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:没有容忍,就没有自由。”这自然是他晚年一个极重要的意见。那时我们一批在美国的朋友们,包括今天在座的唐德刚教授,在纽约办了一个月刊——《海外论坛》,胡先生也寄了一篇讨论曹雪芹小像的文章给我们,在一九六一年一月号发表,我就借这机会,在同期发表了一篇题作《自由·容忍·与抗议》的文章,来补充胡先生的说法,认为自由民主必须有两个轮子:容忍与抗议。我们必须容忍抗议,必须抗议我们认为不该容忍的事,抗议的人更要容忍别人的抗议。已故的卢飞白教授当时读了我那篇文章后,就用“李经”这笔名写了一篇读者投书,来支持我的意见,并且建议,容忍的精神就是孔门所说孔子的“恕”,抗议的精神就是孔子的“忠”。胡适之先生一生正具备这两种精神和态度。我觉得这个评估,是非常有见地的。胡先生读过我们的意见之后,在他一生的最后几个月里,的确又用抗议的精神和态度来平衡了容忍。他去世后不久,我在《海外论坛》一九六二年五月“胡适之先生追悼号”上发表了一篇长文《胡适之先生的抗议与容忍》,分析了他一生这两种精神和态度发展的历程以及平衡的表现。指出“对他思想和态度最有决定作用的”,“是他在美国所受的七年教育。尤其是一九一四年,可说是他一生的转捩点”。并且分析和指出,他那时的美国女朋友韦莲司(Edith Clifford Williams)对他的重大影响。指出他如何在态度和方法上发生了自觉,如何培养出早期“容忍性的抗议”的态度与精神。事实上,他这种态度、方法和精神,正是他风格的要素,也是使他成功最多的因素。关于采用新态度和新方法,以及介绍近代西洋哲学思想到中国来的问题,还必须指出重要的一点:如果单把态度和方法的抽象原理原则,哲学思想的观念理论介绍过来,肯定难使许多人了解和懂得应用。由于实验主义主张,只有通过经验和实践,才能接近真理,而胡适介绍这种方法和思想,又多是结合传统中国已有的、类似的方法与习惯,如考证学、汉学,用实践做例子表现出来,像小说考证和整理国故等,所以最能生效,最能扩大影响。这样的采用和介绍,也往往容易使人觉得,这只是一种琐碎肤浅的应用而已,谈不上高深的学说和理论。有些青年学者甚至轻视胡适,指摘他没有在任何学科部门中,做出高深而有系统的贡献。这个看法,表面上披着灿烂光彩、学术专科的外衣,其实不免忽略了杜威实验主义在哲学方面革命性的本质。正如胡适说的,杜威把过去哲学里的根本问题,都“以不了了之”。不弄那些“哲学家的问题”了,只把哲学“变成对付‘人的问题’的哲学方法了”。这方法是什么呢?就是教育人养成“创造的智慧”(creative intelligence),把知识思想作为人生对付环境的工具,在生活经验中来解决具体的问题。杜威把这个过程,分析成他那众所周知的五步说。胡先生把这个理论,活学活用到中国来,像在“五四”时期提出“问题与主义”来讨论分辩,可能即受此影响。这比写出一篇艰深的专门哲学论文来,功效决不较小。我们怎么可只囿于传统哲学或专科的习惯,来低估他的贡献呢?最后,在纪念胡先生逝世的今天,检讨他文章与做人的风格,我不妨举出几个我个人亲知的实例来,说明他一生思想和风范感人之深。一九五四年后大陆上批判《红楼梦》研究,许多红学家遭到攻击,说是受了胡先生的影响,俞平伯先生首当其冲。但一九七八年,我见到俞先生时,问起这事,他就感慨深长地说,虽然目前还“心有余悸”,但他一生研究红学,写新诗和白话散文,无不受了胡适先生的启发和影响,“终身也洗不掉的!”五十年代,朱光潜先生发表一篇文章批评胡适,说以前有一天,他去看胡适,见他书房桌上到处摊开着许多书,这就证明他平日无实学,临时东抄西摘。这篇文章,纽约华文报纸也有转载,我的一位熟人去问胡先生,读过有什么反应?胡先生大笑说:“朱光潜先生文章写得很好!在那种环境里,他怎能不写?我非常同情他。”一九八一年,我见到朱先生,我们除了谈到他以前的学生陈世骧教授和一些文学理论之外,我就把胡先生说的话告诉他,问他的感想。他望了望陪我去的那位年轻人,然后低下头来,用十分富于感情的音调说:“你知道吗,我的大半生都在这北京大学教书,我如果不到北大来,还不知终生会怎么样了。我到北大就是胡先生尽力介绍来的!”他说到这里就呛住了,沉默了许久,说不出话来。我无可奈何地转换了话题。现在朱光潜先生也已经去世了,所以我也就可以照实记录下这次的对话了。还有一件,大家也许早已知道,另一位著名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,也曾受过胡先生的指导和“牵累”,当然也不能不和他“划清界限”。他现在是鲁斯学人,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做研究,我这次动身的前一天,他交给我和唐德刚教授一首七言律诗,现在请大家来读一读。这诗感慨系之,用不着我来解释了。第七句德刚当之无愧,汝昌自己更不能辞,我却决不敢当。我就借用这首诗来结束今天的讲话吧。策纵、德刚两兄行将赴台出席胡适之先生逝世二十五周年大会,余时方在北美,书感即呈郢政。
平生一面旧城东,劫后私藏札数通。
文运孰能开世纪?学人佥谓仰宗风。
离离宿草春吹碧,浩浩新章晓破红。
重见大师衣钵在,百端欣慨共君同。
余于一九四七年,始撰研芹文字,蒙先生惠札,并召谈于其东厂胡同寓斋。“文G”即兴,余所有信札,多遭散落,独存先生手书六通,皆红学史上之重要文献也。第七句属策纵、德刚两教授。
弟周汝昌拜草丁卯新正下浣
本文原载于《传记文学》第五十卷第三期(1987年3月号)。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书目参考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,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。如转载,请标明原出处和“勿食我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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